2008年6月2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肇事曾判缓刑 再度驾车撞人
谢贞

  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吊销驾驶证,又在缓刑考验期内驾车撞死人的戴以产,日前被天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  现年44岁的戴以产是天台县洪畴镇西洋村人。去年8月27日因犯交通肇事罪,他被临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,并被吊销驾驶证。一段时间后,他谎称驾驶证已遗失,去补办了驾驶证。
  今年4月30日晚上,关某押运的一辆半挂大货车在途经天台县上三高速服务区时,因车身超长,又无养路费缴讫凭证,被高速交警逮住,准备送往停车场扣押。当时该大货车由一位交警和司机沈某一起驾驶,关某和另一司机韩某上了警车。到了高速出口处,关某下车缴完费后坐上了大货车。行至停车场附近,因路口窄,天又下着雨,关某就下车,走到车头左边打算指挥货车前行,不料被戴以产驾驶的一辆大型农用拖拉机撞飞。戴下车后看到地面都是血,又听到有人在喊“人被撞死了”,他害怕被打,就逃离事故现场,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